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1-030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先进先生、李竞舟先生、王博先生、杨先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林丽彬女士、张志勇先生、李洪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林丽彬女士、张志勇先生、李洪斌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洪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附:第四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先进简历
杨先进先生,出生于 1974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3 年起创业并于 2008 年 6 月注册东莞市铭普实业有限公司,历任执行董事、
董事长;2012 年 9 月至今担任铭普光磁董事长。
杨先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89,078,138股,杨先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先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竞舟简历
李竞舟先生,出生于 1978 年 4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1 年 8 月至 2013 年 2 月,就职于海尔集团公司,历任物流推进本部采购工程
师、国际采购中心处长、部长,集团全球运营部战略管理部长;2013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竞舟先生截止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0 股,李竞舟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竞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博简历
王博先生,出生于 1981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6 年 1 月至 2008 年 3 月,就职于香港益力坚实业有限
公司;2008 年 3 月至 2011 年 7 月,就职于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6 月,就职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7 月至 2014
年 6 月,就职于湖南晟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4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铭普光
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博先生截止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先勇简历
杨先勇,出生于 1983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7
年 4 月至 2017 年 10 月,就职于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2018 年 2 月就职于
铭普光磁,现任公司销售总监、控股子公司珠海任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先勇先生截止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杨先勇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先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丽彬简历
林丽彬女士,出生于 1983 年 6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9 年-2015 年 5 月,任职于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律师助理、律师;2015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律师。
林丽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林丽彬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志勇简历
张志勇先生,出生于 1954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在职研究生
学历。1994 年至 2014 年就职于证券时报,担任副社长,2014 年 12 月至今,就
职于中国证券期货行业摄影协会,担任执行主席。
张志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志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洪斌简历
李洪斌先生,出生于 1965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88 年至今任职于中山大学,从事会计专业教学,现为副教授。
李洪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洪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