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1-02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56 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4.13 元(人民币元,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494,5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9,319,3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35,230,700.00 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9月 2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7)第 440ZC0321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798.4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0,085.21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4,626.41
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2017 年 10 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城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庆电子”)与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已于 2020 年第三季度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从专户划转入公司基本户或一般账户,并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798.4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0,085.21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4,626.41
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已从专户划转入公司基本
户或一般账户,并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
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各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2017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变更部分实
施方式的议案》;2017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变更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本次募投项目新建厂房修建完成之前,先行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募投项
目部分生产及研发设备安置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铭庆电子、泌阳县铭普电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泌阳铭普”)的现有厂房中,并用募集资金投入相应比例
的铺底流动资金,加快募投项目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后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
通信磁性元器件产品 变更前 铭庆电子 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 新建厂房
生产项目 变更后 铭庆电子 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 新建厂房、
东莞市石排镇庙边王中九路 现有厂房
变更前 铭普光磁 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 新建厂房
通信光电部件产品生 铭普光磁 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 新建厂房、
产项目 变更后 东莞市石排镇庙边王中九路 现有厂房
泌阳铭普 泌阳县花园路西段南侧 现有厂房
变更前 铭普光磁 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 新建厂房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 新建厂房、
变更后 铭普光磁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中山园路; 现有厂房
东莞市石排镇庙边王中九路
除上述变更外,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等均未发生改变。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了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51,261,537.63 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 440ZA5277 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根据上述鉴证报告,公司已于 2018 年 6月底前完成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 拟置换 已置换
总额 金额 金额
1 通信磁性元器件产品生产项目 18,679.52 3,571.78 3,571.78
2 通信光电部件产品生产项目 11,688.51 730.68 730.68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155.04 823.69 823.69
合计 33,523.07 5,126.15 5,126.15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在此期间,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运用情况正常。
(五)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且已销户。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公
司及子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从专户划转入公司基本户或一般账户,并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4,626.41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附件: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