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0-11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项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本次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均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历时较长,在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中,交易各方未能就核心条款达成一致。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上市公司经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融资不超过壹亿元人民币,融资的具体数额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双方签署的融资法律文件最终确定的数额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