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0-095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不予核准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20] 2568 号),决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举行 2020 年第 41 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核。
根据申请文件,并购重组委认为公司未充分说明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以及本次交易估值合理性和定价公允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 3 票,
方案未获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按照中国证监会决定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应自收到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
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