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9-038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湖南达晨财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厦门达晨聚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厦门达晨海峡创业投资有管理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恒”)、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泰”)、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瑞”)、湖南达晨财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晨财鑫”)、厦门达晨聚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聚圣”)和厦门达晨海峡创业投资有管理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晨海峡”)作为一致行动人,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达晨财鑫、达晨聚圣、达晨海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鉴于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的
(元/股) (万股) 比例
2018-11-2 19.75 23.45 0.17%
2018-11-5 20.03 8.55 0.06%
达晨创恒 集中竞价 2019-2-20 23.9 6 0.04%
2019-3-7 27 3 0.02%
2019-3-13 28.3 15 0.11%
2019-3-14 29.69 6 0.04%
2018-11-2 19.75 22 0.16%
2018-11-5 20.02 7 0.05%
达晨创泰 集中竞价 2019-2-20 23.8 12 0.09%
2019-3-7 27 5 0.04%
2019-3-13 28.3 8 0.06%
2019-3-14 29.67 6 0.04%
2018-11-2 19.8 18 0.13%
2018-11-5 20.05 11 0.08%
达晨创瑞 集中竞价 2019-2-20 23.7 9 0.06%
2019-3-7 27 3 0.02%
2019-3-13 28 6 0.04%
2019-3-14 29.81 5 0.04%
2018-11-2 19.8 18 0.13%
2018-11-5 20 7 0.05%
达晨财鑫 集中竞价 2019-2-20 23.8 14 0.10%
2019-3-7 27 5 0.04%
2019-3-13 28.1 6 0.04%
2018-11-2 19.85 13 0.09%
2018-11-5 20 6 0.04%
达晨聚圣 集中竞价 2019-2-20 23.7 10 0.07%
2019-3-7 27.1 7 0.05%
2019-3-13 27.1 2 0.01%
2019-3-14 29.88 3 0.02%
2018-11-2 19.8 6 0.04%
达晨海峡 集中竞价 2019-2-20 23.8 6 0.04%
2019-3-7 27 3 0.02%
合计 280 2.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例(%) (股) 比例(%)
达晨创恒 无限售流通股 3,374,175 2.41% 2,754,175 1.97%
达晨创泰 无限售流通股 3,101,280 2.22% 2,501,280 1.79%
达晨创瑞 无限售流通股 3,079,545 2.20% 2,559,545 1.83%
达晨财鑫 无限售流通股 2,625,000 1.88% 2,125,000 1.52%
达晨聚圣 无限售流通股 2,058,000 1.47% 1,648,000 1.18%
达晨海峡 无限售流通股 567,000 0.41% 417,000 0.30%
合计 14,805,000 10.58% 12,005,000 8.5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期满后,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达晨财鑫、达晨聚圣、达晨海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58%,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达晨财鑫、达晨聚圣、达晨海峡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达晨财鑫、达晨聚圣、达晨海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