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8-03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9:
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15:00至2018年4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石排镇庙边王沙迳村中九路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1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先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87,781,1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000,000股的62.7008%。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
中小股东共2名,代表股份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000,000
股的0.0008%。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股份
75,6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000,000股的5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2,18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000,000股的8.700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8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8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8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8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455%;反对
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545%;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8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8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2018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5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杨先进先生和焦彩红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8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东莞市合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进行了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8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鑫、刘从珍;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