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4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情况
为满足厦门医疗器械研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测中心”)的经营发展需要,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博医疗”)拟以自有资金向检测中心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借款。借款用于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及购置实验设备,借款期限:自协议生效起一年,借款年利率为4%,自发生借款之日起按实际借款时间及借款金额每季度支付利息。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2、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检测中心 25%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向检测中心提供借款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财务资助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公司董事与检测中心不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公司监事与检测中心不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情形。
二、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资金使用费用:借款年利率为 4%,自发生借款之日起按实际借款时间及借款金额每季度支付利息;
4、资金使用期限:自协议生效起一年;
5、资金用途: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及购置实验设备。
三、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厦门医疗器械研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5M000189EX3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4、注册资本:8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黄建宝
6、成立时间:2015 年 8 月 24 日
7、住所: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西路 2072 号厦门生物医药产业园 B12 号楼第
1-2 层
8、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厦门科技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 600 75%
2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 25%
合计 800 100%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检测中心的资产总额为 642.71 万元,净资产总额
为 532.81 万元,净利润为 6.5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厦门科技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集团”)持有检测中心 75%的股份,由于科技集团不参与检测中心的日常运营,故本次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五、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为参股公司检测中心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检测中心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位于公司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有助于检测中心更好地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检测中心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财务资助的风险位于公司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收取相应的借款利息,将为公司带来一定收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此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规范合法,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对检测中心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检测中心更好地开展日常经营活动,同时公司收取相应的借款利息,将为公司带来一定收益,且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除本次对检测中心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 300 万元之外,公司未发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