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独立
董事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的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独立董事王福胜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独立董事讨论,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公司股票资产的议案》
公司本次出售股票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出售股票资产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等客观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洪泉、王福胜、曾国林
2024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