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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哈三联: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2-025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50,951,064.21 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 639,639,823.06 元。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96,729,320.45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2,623,307.13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 2021 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639,639,823.06 元。

  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董事会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6,600,050 股,扣除已回购公司股份 6,815,183 股,以实
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 309,784,8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20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预计现金红利总额为 99,131,157.44 元(含税)。

  根据《公司法》等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分红送股转增应以公司扣除
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

  若分配方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基数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权益分派。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特别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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