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3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经审计委员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认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情况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4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李政德,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杨洪武,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
处罚情况
1 张瑞 2020 年 4 月 27 日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警示函
辽宁监管局
2 李政德 2020 年 4 月 27 日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警示函
辽宁监管局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鉴证费用合计 100 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独立性、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调研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表决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
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