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8-014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2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075,538.25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91,897,797.86元。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6,956,101.61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2,366,533.43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 2017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372,366,533.43元。
为回报全体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未来三年
(2017-2019)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17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17年 12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211,0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5,533,35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05,533,3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16,600,050股,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
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章程》以及《未
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截至 2017年12
月31日的总股本211,066,7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
合计分配现金股利105,533,35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16,600,050股。
三、其他说明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特别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须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