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6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1 年 5 月 25 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2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红枫路 1 号湖南赛隆药业
(长沙)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南桂。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119,681,7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8.00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
份 115,149,4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42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4,532,3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752%。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股东 3 人,代表股份4,532,3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7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4,532,3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75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678,6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29,2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16%;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678,6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29,2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16%;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678,6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29,2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16%;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678,6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29,2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16%;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678,6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29,2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16%;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678,6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29,2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16%;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678,6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29,2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16%;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纪勇健律师、龚雨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