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9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长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731.04 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31元,募集资金总额 33,2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3,271.5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968.4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对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
110ZC030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长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
部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长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赛隆”)变更为公司和长沙赛
隆共同实施。公司和长沙赛隆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市分行、西部证券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将“长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具体详情请见 2019 年 6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实行专项存储和专款专用制度。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1 长沙生产基础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4050164863500000377
设项目 司珠海市海滨支行[注 1]
2 营销网络建设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656900034410901
目 海分行
3 补充流动资金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 680001230900003402
司珠海分行
[注 1]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海滨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
二、募投项目结项情况的说明
1.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结项,并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专户利息合计 619.36 万元用于募投项目“长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具体详情请
见 2018 年 1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均为零,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账号:656900034410901)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账号:680001230900003402)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该专户存储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长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具体内容为建设长沙生产研发基地
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截止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长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
目”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6,296.69 万元,已经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 待支付的 募集资金项 募集资金 实际节
金累计 项目尾款 目实际投资 项目实际 节余募 余募集
项目名 募集资金计划 调整后投资 投入金 及质保金 总额 投资总额 集资金 资金
称 投资总额 金额 额 额 (3)=(1)+(2 占调整后 总额(4) (5)=(4
(1) (2) ) 投资总额 [注 2] )-(2)
的比例
长沙生
产研发 19,968.45 20,560.99 16,296 4,062.5 20,359.26 99.02% 4,731. 668.47
基地建 .69 7 04
设项目
[注 2] 节余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
收入、理财收益等。由于尚有项目尾款和质保金待支付,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
资金总额将小于上述截至2021年4月15日的数据,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募投项目专户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1.“长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尚余部分待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支
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
关款项。
2.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
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提前下,遵循谨慎、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项目
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
司拟将“长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
及质保金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
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含支付该项目尾款及
质保金)。该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海滨支行(账号:44050164863500000377),与该项
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长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731.04 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长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监事会同意“长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731.04 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3. 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充分了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等收 4,731.04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含支付该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同时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