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6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聘任蔡赤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张旭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李剑峰先生、童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高京先生 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 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张旭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张旭女士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号码:0756-3882955
联系传真:0756-3352738
联系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 47 号光大国际贸易中心二层西侧邮政编码:519015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
附件:
1.蔡赤农先生: 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自公司成立以来历任珠海赛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珠海赛隆药业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监事,珠海横琴新区赛隆聚智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嘉创睿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众芳科技有限公司、湖南赛博达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蔡赤农先生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隆聚智投资有限公司 47.04%股权,
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博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428,393 元出资额。蔡赤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为堂兄弟关系,除以上关联方之外,蔡赤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蔡赤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李剑峰先生:1981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北京红惠制药公司研发员、河南羚锐制药北京药物研究院研发项目负责人,2008 年以来历任公司研发部经理、研究所所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华容湘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李剑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普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688,875元出资额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 股。李剑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剑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张旭女士: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以来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调度中心主任、监事、证券事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珠海横琴新区赛隆聚智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珠海横琴新区赛普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旭女士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普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30,660元出资额。张旭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旭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童彦先生:1973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童
彦先生历任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医药销售代表、北京建昊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天津中新药业集团公司大区经理、珠海润都民彤制药有限公司销售总监、江中(武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7 年 11 月加盟赛隆药业任营销总监,2019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童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5.高京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
业于湘潭大学,会计专业。高京先生历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爱普科斯电阻电容(珠海)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珠海麦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经理,2013 年 8 月加入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高京先生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普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33,367元出资额。高京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