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3-072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
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止(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10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
27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7,000.00 万元,扣除
承销和保荐费用(含税)477.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6,523.00 万元,已由主承销
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次
募集资金总额为 27,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评级机构费用、信息披露费、手续费等不含税发行费用 613.4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6,386.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1]7453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 募 集 资 金 专
逍林支行[注 1] 39506001040019652 19,523.00 227.21 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募 集 资 金 专
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309006216013000134157 3,000.00 399.02 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 募 集 资 金 专
东支行[注 2] 94030078801300001106 4,000.00 - 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 集 资 金 专
司慈溪逍林支行[注 3] 39506001040021955 - 2,570.30 户
合 计 - 26,523.00 3,196.53
[注 1]与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逍林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
[注 2]该账户已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注销。
[注 3]该账户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中大在相关银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佛山中大关于“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 RV 减速器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及佛山中大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6,386.60 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投资总额为 26,386.60 万元。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11,500.00 万元,通过佛山中大力德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大”)实施新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 RV减速器生产线项目”。上述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来自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募投项目“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9,500 万元以及“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000.00 万元。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实际已投入资金 20,916.31 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变更前承诺投资 变更后承诺投资 占前次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总额的比例(%) 变更原因
项目名称 (万元) 项目名称 (万元)
智能执行单元 智能执行单元 [注]
生产基地项目 19,386.60 生产基地项目 9,886.60 37.47%
技术研发中心 技术研发中心 [注]
升级项目 3,000.00 升级项目 1,000.00 3.79%
智能执行单元
及大型 RV 减 [注]
- - 速器生产线项 11,500.00 43.58%
目
[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广东地区设立了子公司佛山中大,相较于宁波地区产能建设,佛山中大建设投资的需求更为迫切,为加快产能规划及产业布局,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佛山中大力德驱动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新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 RV 减速器生产线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建设投资总额 17,500.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11,500.00 万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来自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募投项目“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9,500.00 万元以及“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000.00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承诺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募集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投资总额 资金总额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包含 募集资
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 金、利息收入及理
9,886.60 10,287.10 400.50 财产品收益扣除银
行手续费 净额投
入。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1,000.00 697.73 -302.27 购买设备尾款。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
款 4,000.00 4,000.00 - -
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 RV 减 尚处在建设期。
速器生产线项目 11,500.00 5,931.47 -5,568.53
合 计 26,386.60 20,916.31 -5,470.30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517.56 万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9.05万元。上述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额度,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出具了《关于宁波中大力
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7926 号)。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效益将在未来体现在研发成果转化为产品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