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3-018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10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 27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7,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含税)477.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6,523.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27,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评级机构费用、信息披露费、手续费等不含税发行费用 613.4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6,386.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1]745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以前年度已累计 本年度使用金额 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 年末结余金额
(1) 投入金额(2) (3) 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5)=(1)-(2)-(3)+(4)
(4)
26,550.00[注 1] 7,847.26[注 2] 5,879.70[注 3] 392.53 13,215.57
[注 1]此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450 万后的金额。
[注 2]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3,655.73 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金额为 4,094.18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29.06 万元,直接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68.30 万元。
[注 3]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 5,813.66 万元,直接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66.04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逍 39506001040019652 募集资金专户 107,483,932.02 -
林支行[注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30900621601300013 募集资金专户 24,671,804.94 -
杭州湾新区支行 415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东 94030078801300001 募集资金专户 - 已注销
支行[注 2] 106
合 计 132,155,736.96 -
[注 1]与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逍林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
[注 2]该账户已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年度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517.56万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9.05 万元。上述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额度,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出具了《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7926 号)。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在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已到
期收回。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中大力德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中大力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中大力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386.60[注 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79.7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726.9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
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变
分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 - 19,386.60 19,386.60 5,622.22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