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3-019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10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采用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 27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7,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含税)477.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 26,523.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27,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评级机构费用、信息披露费、手续费等不含税发行费用 613.4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6,386.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1]7453 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 19,386.60 9,124.19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3,000.00 602.77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4,000.00 4,000.00
合计 26,386.60 13,726.96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为加快产能规划及产业布局,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佛山中大力德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
大”)实施新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 RV 减速
器生产线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建设投资总额 17,500.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
金 11,500.00 万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来自于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募投项目“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 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 9,500 万元以及“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000.00 万元,具体拟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调整后使用募集资金
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 19,386.60 9,886.60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3,000.00 1,000.00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4,000.00 4,000.00
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 RV 减速器生产线项目 - 11,500.00
合计 26,386.60 26,386.60
本次拟变更调整募集资金金额为 11,500.00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43.58%。公司将通过对佛山中大进行实缴注册资本的方式将拟变更调整的
11,500.00 万元募集资金划拨至佛山中大银行账户。为规范佛山中大募集资金管
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要求,佛山中大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 行管理,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以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变更前后具体情况 如下:
1、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拟将“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部分募 集资金 9,500.00 万元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剩余资金仍用于实施原募投项目,且 全部用于设备购置及安装。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项目 投资额 比例 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 占比
1 设备购置及安装 17,040.00 87.90 17,040.00 87.90
变更前 2 铺底流动资金 2,346.60 12.10 2,346.60 12.10
合计 19,386.60 100.00 19,386.60 100.00
1 设备购置及安装 10,800.00 90.00 9,886.60 100.00
变更后 2 铺底流动资金 1,200.00 10.00 - -
合计 12,000.00 100.00 9,886.60 100.00
“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投资规模缩减后,产能以及达产年销售收入相 应降低。经测算,变更后本项目达产后实现销售收入 23,490.00 万元,税后内部 收益率为 15.18%,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6.37 年,仍具有良好的
投资回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金 9,124.19 万元,2022 年内实现了部分投产,项目实现净利润 1,087.65
万元。
2、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拟将“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部分募集资 金 2,000.00 万元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原投资金额不变,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支 付。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项目 投资额 比例 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 占比
1 设备购置及安装 2,294.00 71.82 2,294.00 76.47
变更前 2 项目实施费用 900.00 28.18 706.00 23.53
合计 3,194.00 100.00 3,000.00 100.00
1 设备购置及安装 2,294.00 71.82 700.00 70.00
变更后 2 项目实施费用 900.00 28.18 300.00 30.00
合计 3,194.00 100.00 1,000.00 100.00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效益将在未来体现在研发成果转化为产品 所产生的经济效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公司将继续以自有资金购置 研发设备,加大研发投入,对技术研发中心进行持续升级。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中大力德,拟使用租赁厂房进行项目建设,实施地点为慈
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二路 89 号厂房幢号 4 中部分厂房。本项目建设期 24
个月,总投资额为 20,405.23 万元,其中设备购置及安装 17,040.00 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 3,365.23 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等。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年实现销售收 入 34,16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