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1-008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止(以下简称截止日)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8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11.75 元,共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500.00 万元。根据本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主承销协议及保荐协议,本公司应支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为人民币 2,283.00 万元(含税价 2,419.98 万元);本
公司已于 2016 年7 月及 2017 年 1月以自有资金支付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 201.40
万元,剩余应支付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为人民币 2,218.58 万元(含税);本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剩余应支付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后的余额人民币 21,281.42 万元已于2017年8月24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逍林支行开立的 39506001040016112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此外本公司累计发生人民币1,333.64 万元(不含税)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包括审计和验资费用人民币 566.04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人民币 434.91 万元、律师费用人民币 309.43
万元、发行手续费用人民币 23.2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 3,616.64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83.3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2017]4601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逍林支行[注 1] 3950600104001611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湾新区支行[注 2] 30900621601801006954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注 3] 94120078801100000073 -
合 计 - -
[注 1]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逍林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签署方为其上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该账户已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注
销。
[注 2]该账户已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注销。
[注 3]该账户已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9,883.36 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
“年产 20 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实际已投入资金 20,427.55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利
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投入,下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8 年 2 月 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8 年 3 月 6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1. 公司拟将“年产 20 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中大创远精密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实施地点由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路 159 号变更为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 185 号。
2.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后,“年产 20 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
拟使用部分公司现有房产,以便于项目尽早实施尽早投产,因此减少了新建厂房面积,土建工程投入减少,项目投资总额由 21,826.99 万元调整至 18,928.87 万元,变更后设备投入及铺底流动资金均保持不变,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和市场情况对部分具体设备进行适当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仍为15,045.2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事 项 变更前 变更后
17,815 平方米,新建 4,612
项目总建筑面积 17,815平方米,均为新建。 平方米,使用现有厂房面积
13,203 平方米。
土建工程 3,910.45 1,012.33
设备投入 15,109.55 15,109.55
项目投资总额
铺底流动资金 2,806.99 2,806.99
小 计 21,826.99 18,928.87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5,045.21 15,045.21
3.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均保持不变,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根据项目需要和公司研发情况对项目所需部分具体设备进行适当调整。
(二)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差异金额
年产 20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
线项目 15,045.21 15,520.84 475.6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80.98 1,965.89 -115.09
补充流动资金 2,757.17 2,940.82 183.65
合 计 19,883.36 20,427.55 544.19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
异原因如下:
1、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投入。
2、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0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共计 1,836,474.67 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将加强对精密减速器产品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00 万元人民币
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使
用。公司已在上述议案到期日之前将额度内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全部赎
回。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