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0-04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殷铭 董事 工作原因 岑国建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中大力德 股票代码 00289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伍旭君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
汉街道新兴一路 185 号
电话 0574-63537088
电子信箱 china@zd-motor.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元) 333,735,760.15 321,433,574.43 3.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8,344,131.42 21,132,593.63 8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6,525,024.65 20,002,331.30 82.60%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6,868,148.65 45,718,570.99 46.26%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8 0.26 84.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8 0.26 84.6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1% 3.53% 2.3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1,045,420,632.94 1,016,840,569.88 2.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61,071,402.54 630,727,271.12 4.81%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76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宁波中大力 境内非国有
德投资有限 法人 27.79% 22,230,000 22,230,000 质押 2,000,000
公司
中大(香港)
投资有限公 境外法人 25.65% 20,520,000 20,520,000
司
宁波华慈蓝 境内非国有
海创业投资 法人 7.48% 5,985,000
有限公司
慈溪德立投
资管理合伙 境内非国有 2.25% 1,800,000 1,800,000
企业(有限合 法人
伙)
慈溪德正投
资管理合伙 境内非国有 1.50% 1,200,000 1,200,000
企业(有限合 法人
伙)
宁波芸芸投 境内非国有
资管理中心 法人 0.87% 697,500
(有限合伙)
邬凌云 境内自然人 0.61% 485,800
林新 境内自然人 0.45% 363,500
严圣文 境内自然人 0.43% 341,600
杨海珍 境内自然人 0.35% 283,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动的说明 (有限合伙)、慈溪德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周国英控
股和持股的企业。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严圣文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320,800 股。
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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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初以来,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的正常运行产生了重大影响,国家、社会、企业乃至个人都面临着非常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在全国人民的齐心努力下,国内的疫情及生产经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和胜利,前期遇到的困难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缓解。但是,我们还是继续面临着国际经济形势的波动和国际疫情的反复,我们仍然不能掉以轻心,仍需努力。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克服困难,顺利复工复产,以高效、负责、全面的态度积极落实防疫工作,保障员工的全面健康,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努力打造全员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幸福。公司管理层围绕年度经营目标,通过持续优化客户和产品结构,积极进行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及整合,不断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通过持续加大内部技改力度,提升自动化水平,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以优质的产品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实现了公司的稳健发展。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33,735,760.15元,同比增长3.83%,实现营业利润
44,293,827.22元,同比增长93.71%。实现利润总额44,179,848.65元,同比增长93.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344,131.42元,同比增长81.45%。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原收入准则下,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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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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