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2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64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4.56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人次、自律监
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翠琼女士,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陈洪涛先生,200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期 类型
因在执行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 2022 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时存在
1 何勇 2024-4-3 措施 西藏局 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给
予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责
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15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130 万元,内控鉴证费
用 20 万元,较上年审计费用有所增加,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信永中和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审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人员配置,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其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同时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3、生效日期
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