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4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庆丰公司固定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由于生产经营所需,为解决公司货物存储及转运需求,拟以3,800.00 万元的价格收购福泉市庆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丰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庆丰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庆丰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审核意见,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段浩然先生、彭威洋先生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尚需经协议各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庆丰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泉市庆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马场坪办事处工业园区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2069920673L
法定代表人:段浩然
注册资本:2,188.00 万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基
础建设项目投资、能源项目投资、矿产投资及矿产品销售投资、医疗投资、教育
项目投资、旅游景区投资、非金融性项目投资、房地产投资开发、房地产开发经
营及销售、酒店投资、农业技术投资、建筑材料(不含木材)、汽车(不含小轿
车)及汽车配件销售。家居、建材(不含木材)批发零售;家电销售、商铺租赁、
劳务提供、装饰装修、装饰材料销售。(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2、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庆丰公司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资产总额 37,319,715.65 营业收入 337,142.87
负债总额 596,134.82 营业利润 -1,897,841.72
净资产 36,723,580.83 净利润 -1,875,478.03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庆丰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其他法人,为本公司关联方。
4、庆丰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庆丰公司所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具体情况如下:
宗地面
序 建筑面积 权利取得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证 积 用途 使用期限
号 (㎡) 方式
(㎡)
房屋所有 黔(2016)福泉 商业用 2014-10-14 国有土地
1 3267.65 13285.3
权/国有建 市不动产权第 地/商业 至 2054-10- 出让/自
设用地使 0000075 号 服务 12 建房
用权 黔(2016)福泉
2 市不动产权第 3213.26
0000069 号
黔(2016)福泉
3 市不动产权第 2989.13
0000078 号
黔(2016)福泉
4 市不动产权第 2948.51
0000072 号
黔(2016)福泉
5 市不动产权第 2953.66
0000076 号
黔(2016)福泉
6 市不动产权第 2927.3
0000073 号
黔(2016)福泉
7 市不动产权第 2953.66
0000070 号
黔(2016)福泉
8 市不动产权第 2925.21
0000071 号
2、标的资产权属状况
2024 年 4 月 29 日,庆丰公司通过协议的方式将不动产权权证号为“黔(2016)
福泉市不动产权第 0000075 号”的房屋屋面出租给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州
分公司(以下简称“铁塔公司”)架设通信天线,租赁期限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
起至2025 年5 月 9 日止。铁塔公司已按照约定向庆丰公司支付租金 4,000.00 元,
并在租赁房屋屋面架设了通信天线。公司收购标的资产后,该租赁协议对公司继续有效,由各方在本次交易所涉的《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后另行签订权利义务转
让协议予以明确。前述出租的是部分交易标的屋面,本公司收购标的资产后,不会妨碍公司使用。
除上述情形外,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1、公司聘请中瑞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国际”)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中瑞国际出具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拟收购福泉市庆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国际资评报字【2024】
第 0099 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4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
日,庆丰公司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为 3,983.95 万元,其中标的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为 3,971.73 万元。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编号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1 房屋建筑物 3,554.33 3,971.73 417.40 11.74
2、基于本次交易的目的,经双方协商,以庆丰公司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3,971.73 万元为基础,确定交易对价为 3,800.00 万元(大写:叁仟捌佰万元整),交易价格未超过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庆丰公司构筑物、电子设备固定资产无偿赠与本公司。
五、协议主要条款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福泉市庆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资产,以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方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方式受让甲方资产。同时,甲方将其持有的部分电子设备、构筑物等无偿赠与乙方。具体详见附件 2:《资产清单》。
第二条 转让价款、税费及支付安排
2.1 转让价款
根据中瑞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4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
准日,对福泉市庆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的《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收购涉及的福泉市庆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国际资评报字【2024】第 0099 号),福泉市庆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3,983.95 万元,其中标的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为 3,971.73 万元。
基于甲方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为 3,80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仟捌佰万元整),甲方的电子设备、构筑物等无偿赠与乙方。
甲方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州分公司(以下简称
“铁塔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间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至 2025 年 5 月
9 日)年租金 4,000.00 元,该项租金应归乙方享有,扣除相关租金后,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转让价款为 37,996,000.00 元。
2.2 税费承担
本协议约定资产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2.3 支付安排
(1)本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3,000.00 万元(人
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给甲方。
(2)甲乙双方办理完不动产权过户登记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剩余转让价款给甲方,即 799.60 万元(人民币大写:柒佰玖拾玖万陆仟元整)。
第三条 资产交割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 10 日内将标的资产交付给乙方,双方共同签署资产交付清单。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不动产权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 转让标的权属说明
甲方于 2024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