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9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川恒股份 股票代码 00289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建 杨珊珊
办公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
电话 0854-2441118 0854-2441118
电子信箱 Lij@chanhen.com yangss@chanhen.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本报告期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879,947,753.39 1,586,547,877.33 1,586,547,877.33 18.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3,329,411.12 370,606,765.65 370,528,430.21 -26.23%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73,502,182.90 371,049,422.36 370,971,086.92 -26.27%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069,589.25 3,255,020.63 3,255,020.63 5,217.0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459 0.7529 0.7527 -27.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443 0.75 0.7498 -27.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9% 9.72% 9.72% -3.63%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1,041,597,398.46 10,138,442,979.05 10,150,703,148.00 8.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380,568,583.17 4,378,478,346.68 4,379,361,812.89 0.03%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集团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
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因此导致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未分配利润
及少数股东权益的年初余额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末余额不一致,合并利润表上年同期数据中: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所得税费用和上年同期调整前的不一致,同时影响上年同期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少数股东损益。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6,90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售条件的 况
股份数量 股份 数量
状态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55.32% 277,634,700.00 0 质押 108,078,000
公司
四川蓝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14% 20,800,000.00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97% 4,856,393.00 0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高毅利伟精 其他 0.74% 3,738,588.00 0
选唯实基金
杨华琴 境内自然人 0.67% 3,352,990.00 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0.44% 2,186,881.00 0
-投连-行业配置
李福平 境内自然人 0.31% 1,578,900.00 0
曾勇 境内自然人 0.29% 1,478,100.00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 其他 0.24% 1,200,526.00 0
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锐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2% 1,124,100.00 0
(有限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杨华琴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明先生的配偶,李光明先生直接持有
本公司控股股东川恒集团 33.62%的股份,杨华琴女士与川恒集团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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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