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 2017 年 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7.0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81,270,3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1,280,9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239,989,400.0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XYZH/2017CDA40298号《验资报告》。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7 年版)”)。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7 年版),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存储,在银
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2018 年 6 月 25 日同保荐机构国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2019 年 9 月 18 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
麟矿业”)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都得到有效履行。开立专项账户的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寄送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项账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2019 年 10 月 24 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及 2019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公司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签订《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自保
荐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展保荐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020 年 1 月 19 日,本公司及本公司
之子公司福麟矿业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 2020-003)。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余额 备注
更前募集资金净额 后募集资金净额及孳息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 23546001040013467 239,989,400.00 0.00 注 2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 23546001040014002 97,900,000.00 0.00 注 3
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 23546001040015546 153,173,587.09 0.00 注 4
合计 239,989,400.00 251,073,587.09 0.00 注 1
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净额及孳息金额合计为 251,073,587.09 元,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39,989,400.00 元多 11,084,187.09 元,
系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收购小坝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负债”项目初始存放金额由原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转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23546001040013467)截止 2019 年 9 月 19 日孳息 8,377,428.93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546001040014002)截止 2019 年 9 月 19
日孳息 2,706,758.16 元。
注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 万吨饲料级磷酸二氢钙项目”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23546001040013467),初始存放金额为 239,989,400.00 元。因 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一(二)2 的披露),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7 日和 2018 年 7 月 25 日将部分募集资
金转至“年产 5 万吨肥料级聚磷酸铵项目”的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546001040014002)40,000,000.00 元和 105,200,000.00 元,合计 145,200,000.00
元。因 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具体情况详见本
报告一(二)2 的披露),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将部分募集资金转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小坝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负债”的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23546001040015546)103,166,828.93 元(包含募集资金 94,789,400.00 元及孳息 8,377,428.93 元)。2019 年 9 月 20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23546001040013467)销户。
注 3: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 万吨肥料级聚磷酸铵项目”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 145,200,000.00 元,因 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一(二)2 的披露),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将部分募集资金转至“收购小坝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负债”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546001040015546)50,006,758.16 元(包
含募集资金 47,300,000.00 元以及截至 2019 年 9 月 19 日止账户孳息 2,706,758.16 元)。
“年产 5 万吨肥料级聚磷酸铵项目”的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546001040014002)初始转入金额为 145,200,000.00 元,截至 2019 年 9 月 19 日
止账户产生孳息 2,706,758.16 元,扣除转至“收购小坝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负债”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546001040015546)50,006,758.16元,“年产 5 万吨肥料级聚磷酸铵项目”的专项账户初始金额为 97,900,000.00 元。
2020 年 6 月 2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546001040014002)销户。
注 4: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小坝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负债”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 153,173,587.09 元(包含募集资金 142,089,400.00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546001040013467)孳息 8,377,428.93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546001040014002)孳息 2,706,758.16 元)。
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贵州省福泉磷矿
有限公司小坝磷矿山(以下简称“小坝磷矿 ”)采 矿权 及相 关资 产负 债, 议案 中 涉 及募 集资 金变 更用 途金 额的 内容 为“ 变更 募集 资金 总额为
152,550,020.93 元(包含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未包含于本月到期的理财收益及应取得的利息收入,
待取得后一并计入)”。2019 年 9 月 19 日,“收购小坝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负债”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项目款 153,173,587.09 元,差异即为 2019
年 8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19 日止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孳息 623,566.16 元。
小坝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负债为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所有,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系澳美牧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澳美牧歌”)子公司,澳美牧歌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集团”)子公司。
2020 年 7 月 27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546001040015546)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