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4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
司于 2020 年 9 月向面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20 万
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1.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09,622,740.00 元,根据有关
规 定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8,695,909.40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890,926,830.6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XYZH/2020CDA4017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 简 称“ 广西 鹏越 ”) 实际 已累 计使 用非 公开 发行 股份 募集 资金 合 计
322,371,619.74 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1 年半年度广西鹏越“20 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 34,691,078.67 元,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该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为 57,151,729.22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
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 201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0 年,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修订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
修订,经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该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制度修订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符合证监会及深交所现行相关规则。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备
名称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注
广西 中国工商银行
鹏越 股份有限公司 2405044129200069483 49,100,996. 82 8,050,732.40 57,151,729.22
福泉支行
合计 49,100,996.82 8,050,732.40 57,151,729.22
另有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48,500.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具体内容查见公司
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根据募投项目不同用途分别同保荐机构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都
得到有效履行。专项账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项账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广西鹏越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开立了
一般账户,2020 年 10 月 21 日,本公司、广西鹏越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至此,该账户纳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0 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
尚在建设期。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半年度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半年度公司未有发生超募资金相关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进行现金管理以外均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2021 年半年度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金额合计为 488 万元。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
累计 488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三)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本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890,926,830.60本年度投入募 34,691,078.67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
0.00集资金总额 357,062,698.4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 否 已 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截至期末投资 项 目 达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 项 目
变 更 项 投资总额 额(1) 额 金额(2) 进度(%)(3) 到 预 定效益 到预计 可 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目(含部 =(2)/(1) 可 使 用 效益 性 是
金投向 分变更) 状 态 日 否 发
期 生 重
大 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