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5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就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经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2、《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49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
励计划时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合计授予 771.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在认购款缴纳阶段 6 名激励对象因资金筹集不足,放弃认购合计 10.00 万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实际认购对象为 143 名,合计授予股票 761.60 万股,上市日为 2019 年 12 月
19 日。
3、《激励计划》预留权益 80.00 万股,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合计 42 人,包括在
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因在认购款缴纳阶段 1 名激励对象因资金筹集不足,放弃认购 0.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权益实际认购对象为 41 名,合计授予股票 79.50 万股,上市日为 2020
年 12 月 3 日。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核查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
过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19 年 10 月 11 日起至 2019 年 10 月 22 日止。
截止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提出的异议。2019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监事会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9-098)。
3、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107)。
4、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审议,并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确认授予条件业已成就。
5、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名单予以核查,确认授予条件业已成就。
6、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确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二、董事会对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解除限售
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成就。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解除
人选; 限售条件成就。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
以 2018 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19
于 20%; 年营业收入为 174,930.76 万元,
与 2018 年相比,营业收入增长率
为 35.58%。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
标完成,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经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现行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 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对首次
关规定实施。 授予激励对象2019年度履职情况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N) 予以考核,确定各激励对象 2019
优秀 100% 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个人层
良好 80% 面系数均为 100%。首次授予激励
合格 60%
不合格 0 对象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全额
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业已成就,根据《激励计划》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比例的规定,以及公司、个人解限条件成就的情况,首次授予的 14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均可全部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 380.80 万股。公司将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限的具体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 380.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情况:
获授的限制 已解除限 本次可解除 继续锁定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售的数量 限售的数量 的数量
(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
1 吴海斌 董事长兼总经理 40.00 0.00 20.00 20.00
2 张海波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35.00 0.00 17.50 17.50
3 王佳才 董事 45.00 0.00 22.50 22.50
4 刘胜安 董事 25.00 0.00 12.50 12.50
5 段浩然 董事 25.00 0.00 12.50 12.50
6 毛伟 副总经理 6.00 0.00 3.00 3.00
7 阳金 副总经理 6.00 0.00 3.00 3.00
8 马飚 副总经理 6.00 0.00 3.00 3.00
9 李建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6.00 0.00 3.00 3.00
10 何永辉 财务负责人 6.00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