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30 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编制了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
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7.0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81,270,3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1,280,9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9,989,400.00 元。该募
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XYZH/2017CDA4029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2018 年 6 月 25 日同保荐机构国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2019 年 9 月 18 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麟矿业”)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都得到有效履行。专项账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寄送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项账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初始存放金额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止日余额 备注
更前募集资金净额 变更后募集资金净
额及孳息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 23546001040013467 239,989,400.00 注 2
公司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 23546001040014002 97,900,000.00 14,536,014.44 注 3
公司
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 23546001040015546 153,173,587.09 4,255,750.49 注 4
合计 239,989,400.00 251,073,587.09 18,791,764.93 注 1
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净额及孳息金额合计为 251,073,587.09 元,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39,989,400.00 元多 11,084,187.09
元,系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收购小坝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负债”项目初始存放金额由原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转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账号:23546001040013467)截止 2019 年 9 月 19 日孳息 8,377,428.93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546001040014002)截止 2019 年 9
月 19 日孳息 2,706,758.16 元。
注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 万吨饲料级磷酸二氢钙项目”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23546001040013467),初始存放金额为 239,989,400.00 元。因 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二(二)的披露),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7 日和 2018 年 7 月 25 日将部分募集
资金转至“年产 5 万吨肥料级聚磷酸铵项目”的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546001040014002)40,000,000.00 元和 105,200,000.00 元,合计
145,200,000.00 元。因 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具
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二(二)的披露),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将部分募集资金转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小坝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负债”的资
金专项账户(账号:23546001040015546)103,166,828.93 元(包含募集资金 94,789,400.00 元及孳息 8,377,428.93 元)。2019 年 9 月 20 日,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546001040013467)销户,销户余额为 0 元。
注 3: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 万吨肥料级聚磷酸铵项目”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 145,200,000.00 元,因 2019 年 8 月 22 日,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二(二)的披露),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将部分募集资金转至“收购小坝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负债”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546001040015546)50,006,758.16
元(包含募集资金 47,300,000.00 元以及截至 2019 年 9 月 19 日止账户孳息 2,706,758.16 元)。
“年产 5 万吨肥料级聚磷酸铵项目”的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546001040014002)初始转入金额为 145,200,000.00 元,截至 2019 年 9 月 19
日止账户产生孳息 2,706,758.16 元,扣除转至“收购小坝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负债”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546001040015546)
50,006,758.16 元,“年产 5 万吨肥料级聚磷酸铵项目”的专项账户初始金额为 97,900,000.00 元。
注 4: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小坝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负债”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 153,173,587.09 元(包含募集资金
142,089,400.00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546001040013467)孳息 8,377,428.93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546001040014002)孳
息 2,706,758.16 元)。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
于收购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小坝磷矿山(以下简称“小坝磷矿”) 采矿权及相关资产负债,议案涉及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涉及金额的内容为“变
更募集资金总额为 152,550,020.93 元(包含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未包含于本月到期的理财收益及
应取得的利息收入,待取得后一并计入)”。2019 年 9 月 19 日,“收购小坝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负债”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项目款
153,173,587.09 元,差异即为 2019 年 8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19 日止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孳息 623,566.16 元。
小坝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负债为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所有,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系澳美牧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澳美牧歌”)子公司,澳美牧歌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集团”)子公司。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281,270,300.0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32,598,885.19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