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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9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彭威洋、张海波、段浩然、朱家骅、胡北忠、佘雨航,合计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规范、高效运作,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勤勉尽责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切实保障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对其在2018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包括董事会的召开情况、董事参与培训情况、内部规章制定情况、员工激励情况等。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同时提交了2018年度述职报告,三位独立董事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18年度,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围绕“降本﹒提质﹒增效”的年度主题,团结一心,主动作为和担当,在各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成绩,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19-01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主要经济指标总体情况:

    (1)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61,622.42万元,总负债70,517.30万元,
  所有者权益191,105.12万元。

  (2)2018年度营业收入实现129,027.66万元,利润总额实现9,739.5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64.14万元。

  (3)2018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02.18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500.94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45.80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409.29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在认真分析和总结2018年度全面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发展特
点、发展周期,围绕公司发展规划和2019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充分考虑预算年度的
情况变化,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会计核算工作要求,积极稳健、合理科学地
编制了2019年度全面预算方案。


  公司管理层预计,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16.54%,净利润较上年增
长22.07%。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
表公司对2019年度的盈利预测或承诺,能否实现预算指标,取决于宏观经济运行、
市场需求变化、行业发展状况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以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税前),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2,124,9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6,173,528.9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8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3,998.94万元,拟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饲料级磷酸二氢钙项目”。2018年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 、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募集资金14,52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5万吨肥料级聚磷酸铵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1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8、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制作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前述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鉴证意见已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依据深交所《中小板企业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规定,公司依据深交所相关规则制作《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资产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等四项会计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只在境内上市的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本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前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将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肥料级聚磷酸铵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19年3月延期至2020年3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2018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回购注销第一期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82.9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公司董事吴海斌、张海波、王佳才、刘胜安为本次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