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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4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2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王佳才、张海波、段浩然、朱家骅、胡北忠、佘雨航,合计 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度,董事会勤勉敬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认真履行各项职责,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董事会对其在2017年度的履职情

况进行了总结,包括董事会的召开情况、董事参与培训情况、内部规章制定情况、员工激励情况等。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同时提交了2017年度述职报告,三位独立董事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

会上述职。

    2、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总经理吴海斌先生对其2017年度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总结,包括公司各项经营指标

的完成情况、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公司在2017年取得了发展历程中的重大突破,于

2017年8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顺利完成公司上市这一核心目标的同时,

其余各项经营目标也全面完成。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摘要(公告编号:2018-03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17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实现118,378.04万元,同比增长9.07%。

    (2)利润总额实现15,873.77万元,同比增长9.97%。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41.38万元,同比增长9.06%。

    根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情况如下:

    2018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31,419.00万元,利润总额为8,734.00万元,净利润为

7,206.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

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7年度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税前),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1,062,450.00元,剩

余未分配利润91,093,835.8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7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998.94万元,根据深交所相关规

则需出具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3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制作了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前述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依据深交所《中小板企业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规

定,公司依据深交所相关规则制作《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第13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本次变更调整了财务报表的列报,该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前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2018年5月16日召

开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有关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