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完成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情况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情况一致,《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授予日:2018年1月26日
2、授予数量:707.30万股
3、授予人数:128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授予日股本
(万股) 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1 吴海斌 董事长兼总经理 40.00 5.66% 0.10%
2 李子军 董事 171.00 24.18% 0.43%
3 王佳才 董事 45.00 6.36% 0.11%
4 张海波 董事兼副总经理 35.00 4.95% 0.09%
5 刘胜安 董事兼副总经理 25.00 3.53% 0.06%
6 李建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00 0.85% 0.01%
7 阳金 副总经理 6.00 0.85% 0.01%
8 毛伟 副总经理 6.00 0.85% 0.01%
9 何永辉 财务负责人 6.00 0.85% 0.01%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119人) 367.30 51.93% 0.92%
合计(128人) 707.30 100.00% 1.77%
4、授予价格:13.4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6、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月30日出具《验资报
告》(报告编号:XYZH/2018CDA40017),验资情况说明如下:川恒股份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1.00万元,股本为人民币40,001.00万元。根据川恒股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川恒股份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07.30万
元,由激励对象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708.30万元,由激励对象
以每股13.43元的价格认购并于2018年1月29日前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40,708.30万元。
经审验,截至2018年1月29日止,川恒股份已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
册资本707.30万元所对应的出资额人民币94,990,390.00元,该出资全部为货
币出资,其中,707.30万元作为本次认缴的注册资本(股本),其余87,917,390.00
元作为资本公积。
截至2018年1月29日止,川恒股份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40,708.30
万元,股本为人民币40,708.30万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07.30 万股,授予日为
2018年1月26日,上市日为2018年2月9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万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36,000.00 90.00% 707.30 36,707.30 90.17%
无限售条件股份 4,001.00 10.00% 0.00 4,001.00 9.83%
股份总数 40,001.00 100.00% 707.30 40,708.30 100.00%
五、对公司的影响
1、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40,708.30万股摊薄计算,公司
2017年三季度末基本每股收益为0.32元/股。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