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2-037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迎女士,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唐其勇先生,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 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蒋晓岚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信誉良好、证券执业资格完备,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与公司保持独立,拥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信永中和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依法公正执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障和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请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当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亦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