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0-137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号)。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陈秀明先生
计划在 2020 年 5 月 8 日至 2020 年 11 月 4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3,20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59,749,200 股的比例为
2.0031%),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计划在 2020 年 5 月 8 日至 2020 年 11 月 4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195,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59,749,200 股的比例为 0.1221%)。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于2020年6月15日办理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159,749,200股变更为157,736,400股。
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57,736,4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2019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实施完毕,公
司股份总数由 157,736,400 股增加至 205,057,320 股。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注
/股) (股) (%)
大宗交易 2020-6-2 11.93 1,599,900 1.0015
集中竞价 2020-6-30 9.61 300,000 0.1463
陈秀明 集中竞价 2020-7-2 9.72 177,600 0.0866
集中竞价 2020-7-6 10.01 204,820 0.0999
集中竞价 2020-7-8 10.51 199,940 0.0975
集中竞价 2020-7-10 11.49 199,970 0.0975
陈秀清 集中竞价 2020-10-9 10.33 30,000 0.0146
合计 -- -- 1.5440
注:上表中的减持比例均为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上述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 5%以上股东、董事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累计减持比例为 3.4308%,本次减持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0,129,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570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当 占 公 司 目
股数(股) 时总股本 股数(股) 前 总 股 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3,129,673 20.7386 39,906,375 19.4611
其中:无限售 8,282,418 5.1846 7,604,943 3.7087
陈秀明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份(高管锁定 24,847,255 15.5539 32,301,432 15.7524
股)
合计持有股份 195,000 0.1221 223,500 0.1090
陈秀清 其中:无限售 195,000 0.1221 223,500 0.1090
条件股份
合计 33,324,673 20.8606 40,129,875 19.570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陈秀明先生及陈秀清先生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
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