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0-133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
1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2 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其中独立董事四 成,设董事长一人,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名。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