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0-031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1、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5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月 31日,公司
总股本为 142,120,000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3,954,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自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
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250,000.00 股。公司将以总股本 142,120,000.00 股扣减已
回购股份 250,000.00 股后的股本 141,870,0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共计派发 63,841,500.00 元(含税)。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141,870,000.00 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 250,000.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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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4.0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0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本次实 际现 金分 红的 总金 额 =实 际参 与分 配的 总股本 ×分 配比 例,即
63,841,500.00 元=141,870,000.00 股×0.45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4492084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4492084 元/股=63,841,500.00 元/142,120,000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492084 元/股。
四、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18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19 日;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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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64 聂葆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6 月 10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9栋 B3 座 5楼
咨询联系人:李伟、肖仙跃
咨询邮箱:stock@kelimotor.com
咨询电话:0755-81958899-8136
咨询传真:0755-81858899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2、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