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0-027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25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8%,最高成交价为 22.3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1.75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5,477,629.3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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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 年 4 月 24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8,312,387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4 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