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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尔: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6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15:00至2019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鹏举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7人,代表股份53,604,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4.12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3,57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09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01%。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365,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3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40,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0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01%。

  3、出席/列席会议人员:

  董事:聂鹏举、聂葆生、李伟、王辉、郑馥丽

  监事:蒋耀钢、刘辉

  董事会秘书:李伟

  高级管理人员:聂鹏举、李伟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王彩章律师、张韵雯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现场见证。

  职工监事曾利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53,6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2、《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3,6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3、《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3,6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4、《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53,6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5、《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并综合考虑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3,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共计29,26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58,52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2,120,000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356,431,177.87元,本次分配预案中,转增金额没有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同意53,6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7%;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53,6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7%;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7、《关于确认2018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聂葆生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24,180,000股)、聂鹏举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20,409,000股)、永州市科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表决权股份6,000,000股)、李伟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1,200,000股)、蒋耀钢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450,000股)回避了表决。


  同意1,36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7%;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7%;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8、《关于确认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聂葆生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24,180,000股)、聂鹏举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20,409,000股)、永州市科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表决权股份6,000,000股)、李伟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1,200,000股)回避了表决。

  同意1,81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72%;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7%;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9、《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53,6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7%;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10、《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同意53,6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7%;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53,6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7%;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53,6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1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53,6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