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2号])、《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
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
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及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
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
真阅读2017年8月7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4、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
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
次发行价格为17.56元/股。
投资者在2017年8月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8月8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
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主承销商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
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
(以电子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
售对象的报价,如果申购价格、申购数量与申购时间均相同则按等比例剔除,剔
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
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
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于2017年8月10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
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
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
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
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8月1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
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初步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
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
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
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证券投资的风险,仔
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
本次新股发行的投资: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
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中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代码:C38)。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3日(T-3日),发布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
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9.60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7.56元/
股对应的发行人2016年市盈率为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
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6 年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总数量为2,090万股,其中新股发行1,760万股,老股转让数量330万股(即本
次公开发行中设定 12 个月限售期的股票数量为 330 万股)。按本次发行价格
17.56元/股、发行新股1,76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0,905.6万元,扣
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4,069.6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6,836万元,
等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按照
老股转让330万股、17.56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中老股转让所得资
金总额为5,794.8万元,老股东承担的承销费用约502.32万元,老股转让所得
资金净额预计为5,292.48万元。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老股转让由符合条件的
发行人相关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部分所得资
金。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造成投资损失
的风险。
重要提示
1、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200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362
号文核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科力尔”,股票代码为“002892”,该简称和
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兴业证券负责,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组织
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的股票数量为 2,090万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1,760万股,老股转让数量
为330万股(即本次公开发行中设定 12 个月限售期的股票数量为330万股)。
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7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77%;网上初始发
行数量为82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9.23%。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8月3日(T-3日)完成。根据初
步询价结果并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
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17.56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
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18.1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
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6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
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
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6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
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8月8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
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
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若同时参与网下
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
对象应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未提
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5、配售对象在申购和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
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
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席位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
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6、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8月8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
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
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
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
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
网下发行缴款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T+2日)16:00前。参与网下申购
的配售对象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认购款。未能在规定
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
商将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备案。
7、初步询价结束后,主承销商在定价前已会同见证律师,对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