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7 月 21 日 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7月 21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飞龙路 8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忠礼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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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33,947,6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5430%。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27,495,73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34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 人,代表股份 6,451,88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9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
表股份 10,529,7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802%。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 人,代表股份 4,077,8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865%。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6,451,88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937%。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董海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32,806,0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4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388,2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9.1589%。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董海风女士获得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修订<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28,623,7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254%;反对
5,323,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05,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49.4402%;反对 5,323,8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55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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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修订<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28,623,7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254%;反对
5,323,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05,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49.4402%;反对 5,323,8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55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修订<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28,623,7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254%;反对
5,323,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05,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49.4402%;反对 5,323,8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55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郑超、黄彦宇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宠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宠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
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