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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宠股份: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05

中宠股份: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1 月 4 日,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17,373,312.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37.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651,499,200.00元,公司实际发生发行费用17,327,710.67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4,150,943.40 元、会计师费 660,377.36 元、律师费
1,886,792.45 元、证券登记费 16,389.92 元和法定信息披露费 613,207.54 元,公司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4,171,489.33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到位,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0]第 00004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累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年产 6 万吨宠物干粮项目                      23,700.00                14,424.06

 年产 2 万吨宠物湿粮新西兰项目                23,039.00                5,834.12

 营销中心建设及营销渠道智能化升            11,411.00                  189.14
 级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5,267.15                5,281.98

 合计                                        63,417.15                25,729.30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大于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的部分为存款利息。
  由于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且根据工程建设进度付款,故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投资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协定利率、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券商收益权凭证等,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2)流动性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三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
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与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标的仅限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进行此事项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1、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投
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投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与审计,负责审查相关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6、公司拟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好,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监事会审议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将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基于上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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