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飞龙路 8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忠礼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8,963,64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57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108,963,64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5724%。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
份 2,803,5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2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803,5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2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候选人:选举郝忠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963,64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3,57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02 候选人:选举伊藤范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963,64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3,57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03 候选人:选举江移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963,64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3,57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04 候选人:选举郝宸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963,64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3,57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05 候选人:选举张蕴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963,64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3,57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06 候选人:选举史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963,64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3,57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候选人:选举曲之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963,64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3,57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02 候选人:选举聂实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963,64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3,57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03 候选人:选举邹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963,64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3,57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候选人:选举王继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963,64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3,57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02 候选人:选举林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963,64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3,57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963,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3,5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963,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3,5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963,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3,5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宠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宠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