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890 深市 弘宇股份


首页 公告 弘宇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弘宇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6

弘宇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 2021 年 4 月 5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

    (4)公司董事长柳秋杰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柳秋杰、刘志鸿、王铁成

  通讯出席会议董事:牛立军、高秀华、张志国、宁学贵

  现场出席会议监事:季俊生、吴轶涛、滕聪、王兆华、赵绅懿

  现场出席会议高管:柳秋杰、刘志鸿、张立杰、李春瑜、王铁成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柳秋杰先生就其2020年度工作情况和公司业绩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并对2021年度公司的经营计划进行了报告。

    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 2020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6、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3,419,933.8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41,439,360.38元。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股本6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333,800.00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8、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9、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银行贷款额度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能够及时延期/续贷该等借款,避免公司运营资金短缺,特此提请授权公司总经理就前述短期借款在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的延期/续贷或其他方式延续行使决定权。

    并且,鉴于公司目前的资金需求,特此提请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就公司生产经营性短期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额度内的新增短期借款事宜、并就生产经营性短期借款所对应的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提供借款担保事宜行使决定权。

    《关于银行贷款额度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4:00在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还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