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2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柳秋杰先生计划自
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4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73%)。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相关减持
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柳秋杰先生尚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97,856 2.9966 1,997,856 2.9966
柳秋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99,464 0.7492 499,464 0.749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98,392 2.2475 1,498,392 2.2475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柳秋杰先生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6)所述减持计划已届满,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柳秋杰先生未减持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柳秋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