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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89 深市 东方嘉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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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9

东方嘉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9,264.01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2.83%,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66 号)的核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53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94 元,募集资金总额 446,818,2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发行登记费等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41,051,685.6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05,766,514.4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10005 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3 年 8 月 17 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8,788.05 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2,019.10 万元。

    二、前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7,406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以下简称“前次暂时补
流 授 权 ”)。 详 情 可 参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022 年 10 月 27 日,由于公司将原部分募投项目“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募
投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变更为“‘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
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开立完
毕,原“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募投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对应的募
集资金专户已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及 2023 年 1 月 3 注销;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将“医疗器械供应链管理项目”对应募投项目专户中 2,901.81 万元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医疗器械供应链管理项目”已
投入募集资金及利息 3,999.41 万元,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完
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截至 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已将前次暂
时补流授权项下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9,264.01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计划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 9,264.01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按目前一年期最新央行公布 LPR 贷款利率 3.55%计算,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328.87 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因此,使用 9,264.01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

    五、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做出承诺如下:
  1、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2、公司及全资子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人民币 9,264.01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监事会的意见

  2023 年 8 月 18 日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
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人民币 9,264.01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监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人民币 9,264.01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次以 9,264.01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 9,264.01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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