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16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94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截至2017年7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46,818,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051,685.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5,766,514.4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1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1,999.53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708.5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098.2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868.5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减手续费净额229.7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083.1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3,082.65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3,082.6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010.0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17.8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83.99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减手续费净额233.8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7月1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和“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2018年11月14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也相应地变更,同时终止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8月1日,本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变更为“兴亚股权投资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涉及的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也相应变更。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原开立的账号为8110301013000363927的募集资金
专 户 截 止 2019 年 10 月 31 日 的 账 户 余 额 , 全 部 划 转 到 本 公 司 新 开 立 的 账 号 为
8110301012200479423的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三方监管协议同时解除。
2022年10月27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变更为“‘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东方嘉盛”),已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计划投入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14,037.79万元及其利息(利息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将全部转为投入“‘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5840000010120100463708 1,866,369.76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8110301012200479423 3,620,696.2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6085666222 1,000,611.18
工商银行深圳深东支行 4000021029200498670 690,732.8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8110301012300659121 0.00
合计 7,178,409.94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233.85万元,其中2022年度4.15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
2020年至今,在全球政治局面不确定性增大、特殊时期长期持续的影响下,国际贸易市场环境错综复杂,投资建设跨境电商服务网点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大。经过综合考量,在跨境电商物流业务领域,公司近年来始终把风险管理运营安全放首位,坚持相对的轻资产运营以及整合外部资源,因此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投入金额等都已经不再符合目前国内外业务发展的现状和实际需求,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替换及变更。
2.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
2021年9月,公司接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通知,“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处于二级水源保护区,经公司与多部门协调沟通,及时了解区域内相关水质保障工程进展等信息,项目建设地地质条件较为复杂,该项目的施工进度有较大不确定性。经过综合考量,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替换及变更。
“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变更为“‘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事宜,已经公司2022年10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11月14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具体请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和2022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附件: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0,576.6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83.1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6,381.5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082.6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5.02%
是否已 募集资 调整后 截至期末投资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金承诺 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截至期末累计 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目(含部 投资总 额 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