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智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上海智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本公司股份1,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9%)
的股东上海智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9%。
一、上海智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上海智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智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 1,5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1.0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
3.股份类别:无限售流通股;
4.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1,50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9%;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7.减持价格区间:市场价格;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为股东首次拟减持,不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和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计划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上述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计划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和深交所规则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