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 18,345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已将 18,345 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8,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44.38%,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66 号)的核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53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94 元,募集资金总额 446,818,2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发行登记费等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41,051,685.6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05,766,514.4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10005 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1 年 8 月 25 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1,799.43 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8,777.22 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18,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本次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计划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按目前一年期最新央行公布 LPR 贷款利率 3.85%计算,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712.25 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因此,使用 18,5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
四、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做出承诺如下:
1、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
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且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人民币 18,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的意见
2021 年 8 月 26 日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人民币 18,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监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且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人民币 18,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