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8 证券简称:惠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经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存在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49,611,68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567,040 股后的 147,044,6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6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9,999,035.52 元=147,044,640 股×0.68 元/10 股;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即 0.0668332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9,999,035.52 元÷149,611,680 股。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10,即0.668332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9,999,035.52元÷149,611,680 股*10。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68332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9,611,68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567,040 股后的
147,044,6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8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如在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567,040.00
股后的 147,044,6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80000 元(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1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8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无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7*****069 HONGBO YAO
2 07*****070 HUIFANG CHEN
3 08*****751 广州安洪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9,999,035.52 元=147,044,640 股×0.68 元/10 股;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即 0.0668332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9,999,035.52 元÷149,611,680 股。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10,即0.668332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9,999,035.52元÷149,611,680 股*10。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68332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侨香路智慧广场 A 栋 1101
咨询联系人:况飞帆
咨询电话:0755-26904655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