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8 证券简称:惠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并将回购股份 用于实施公司员 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 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6 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6,000 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75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51%;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3,000 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875,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25%,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1-036)。
截至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并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回购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于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2021-053、2021-056、2021-066、2021-069、2022-001、2022-003、2022-004、2022-007、2022-021)。
截至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2,567,04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72%,最高成交价为 12.78 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 9.7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30,000,557.33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5 月 9 日。本次回购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等相关内容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的条件。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推动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四、本次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回购股份后的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567,04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72%,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六、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前五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4,127,600 股。截至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每 5 个交易日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最大值为 560,580 股(2022 年 3 月 24
日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031,900 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予以注销。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