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8 证券简称:惠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5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7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截至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24,676,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与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
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4,676,4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5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5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三沙公路 13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小康、练敏
咨询电话:020-34919808
传真电话:020-84901370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