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8 证券简称:惠威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0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226,111.4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31,712.56元,公司按2018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53,171.26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9,072,626.81元。
因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较为稳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以总股本124,676,4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总计分配现金红利49,870,560.00元,不送股,不转增。本次利润分配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的余额。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不影响公司资金运转需求和公司正常经营。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该方案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密。
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