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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威科技: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0

证券代码:002888           证券简称:惠威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0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611,727.9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368,005.69元,截至

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4,690,992.33元。

    因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且发展前景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3,117,6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总计分配现金红利16,623,52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41,558,8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4,676,400股。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公司《股东未来长期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合法合规合理,不影响公司资金运转需求和公司正常经营。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该方案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通过该方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密。

    特此公告。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